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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 2017-10-11 点击量:[]次

中共黑龙江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情况通报

各院(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机关部门:

    依据2017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为进一步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的工作任务,8月25日,校纪委在办公网发布了“关于开展《关于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贯彻情况工作检查的通知”。在参加指导6个单位民主生活会的基础上,9月15日—9月25日,校纪委又采取知识测试、重点抽查、工作交流等方式进行了工作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自查工作完成情况

     校纪委在下发检查工作通知后,对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情况进行了工作提示和督办。学校28个院处级党委(总支)和19个机关部门报送了自查报告。按时报送的有审计处、招生就业处、安全工程学院党委、电信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学生处、理学院党委等9个单位;延后报送的有23个单位;工作提示后报送的有9个单位;督办报送的有6个单位。

     二、 测试答题情况

     学校28个党委(总支)自行组织了《准则》《条例》测试的答题活动,有786名党员参与了答题,除离退休党总支外,平均分数都在90分以上。在组织答题活动中,院处级单位党委(总支)班子成员表率作用突出。图书馆党总支、计算机学院党委、理学院党委、电信学院党委、矿业学院党委、经济学院党委、环化学院党委、管理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电气学院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等11个单位党委(总支)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答题活动;院处级单位党委(总支)第一责任人带头作用明显。以上11个单位党委书记及安全学院党委、实训中心党总支、国际学院党委、人文学院党委、材料学院党委、校办工厂党总支等17个单位党委(总支)书记参加了答题活动;组织全体教工党员参加答题。环化学院党委、管理学院党委、电气学院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了答题活动;组织全体学生党员参加答题。经济学院党委、电气学院党委、安全学院党委组织全体学生党员参加了答题活动;院处级单位纪检委员作用凸显。图书馆纪检委员对本单位试卷进行了判卷;机关党委示范作用突出。答题活动中,机关有10名处级干部带头参加测试答题,占机关参加答题人数的三分之一,并对试卷进行了判卷和评比。

              《关于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

         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测试答题情况统计

序号

单位

人数

平均分

领导班子带头

1

图书馆党总支

21人

98.5

党总支班子全体

2

研究生学院党委

3人

98

 

3

安全学院党委

46人

97.4

党委书记

4

实训中心党总支

10人

97

党总支书记

5

建工学院党委

12人

97

 

6

计算机学院党委

30人

96.5

党委班子全体

7

理学院党委

21人

96.3

党委班子全体

8

国际学院党委

5人

96.1

党委书记

9

马克思学院党总支

8人

96

 

10

机关党委

32人

95.8

 

11

后勤党总支

11人

 95.6

 

12

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

10人

95.5

党委班子全体

13

电信学院党委

28人

 95.29

党委班子全体

14

矿业学院党委

27人

 94.78

党委班子全体

15

经济学院党委

90人

94.39

党委班子全体

16

环化学院党委

71人

 94.32

党委班子全体

17

信息网络中心党总支

2人

94.

 

18

人文学院党委

56人

93.8

党委书记

19

材料学院党委

10人

 93.21

党委书记

20

管理学院党委

70人

 92.93

党委班子全体

21

机械学院党委

12人

 92.33

 

22

外国语学院党委

21人

 92.13

党委班子全体

23

煤研所党委

 8人

91.8

 

24

嵩山校区党委

18人

91.7

 

25

电气学院党委

128人

 90.75

党委班子全体

26

体育部党总支

  7人

90.2

 

27

校办工厂党总支

  3人

90

    党总支书记

28

离退休职工党总支

   26人

   83.33

 

    三、 各单位、各部门学习贯彻情况

    (一)学习宣传情况

     院(处)级党组织、机关部门学习宣传情况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注重宣传。各院处级党组织、机关部门能够按照学校《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教职工大会、宣传广告栏、宣传条幅、单位QQ群、微信群等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把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声音传递到每个教职工,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和思想自觉二是注重宣讲。院处级单位党委(总支)第一责任人,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带头学带头讲,电信学院党委、理学院党委、电气学院党委、人文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研究生学院党委等单位第一责任人带头主讲专题党课,进一步促进了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党规的意识和行动自觉三是注重实效。学生处设立廉政电话,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原文,进一步强调加强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对于做好学生工作的重要性;图书馆党总支设立“图阅先锋”微信平台,发布有关政治学习文件和文章供全体党员学习;科技处在部门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经济学院党委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知识学习计划,并将学习活动贯穿到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之中;电信学院党委制定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方案,分解了任务,制作了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微视频,丰富学习形式;理学院党委佐证材料记录详实,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研究生学院党委组织教职工专题学习,并聘请马克思主义学院梁利珍老师重点解读《准则》《条例》的主要精神;矿业学院党委学习宣传到位,专题学习深入。

    (二)贯彻落实情况

     1、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各院处级党组织能够按照《黑龙江科技大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规定的程序进行。凡属于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奖惩等工作由书记主持;凡属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经费使用、收入分配等行政管理工作则由院长主持。会前书记、院长交换意见,达成共识;会上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会议决策多采取口头表决方式。

      2、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方面。各院处级单位党组织能够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在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上,会前会上会后都能按程序执行,今年学校作风整顿民主生活会后,各基层党组织向党委组织部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及会议记录,同时也都报送了校纪委。15日之内交的单位有电信学院党委、理学院党委、研究生学院党委、电气学院党委、图书馆党总支、后勤党总支、建工学院党委、计算机学院党委、经济学院党委、人文学院党委、马克思学院党总支、国际学院党委、实训中心党总支、校办工厂党总支、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等15个单位; 15日之后交的单位有矿业学院党委、环化学院党委、安全学院党委、机械学院党委、材料学院党委、管理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体育部党总支、嵩山校区党委、信息网络中心党总支、煤研所党委等11个单位;因特殊原因近期准备开的有1个单位,未开的有1个单位。

     3、在坚持党内谈话制度方面。2017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明确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对在本单位年度检查考核得分排名末位的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校纪委进行了提醒督办,并检查了提醒谈话落实情况。学校12个基层党委(总支)(不含年度考核优秀的)都对排名末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将谈话记录报送校纪委备案。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在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方面,学生处、经济学院党委、研究生学院党委等单位第一责任人,认真听取党员干部的呼声,做好引导、帮助和服务工作。

    4、在坚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方面。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上,机关部门、科大公司、校办工厂、煤研所都能按上级要求按时填报;在处级干部请假制度执行上,院处级单位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外出,都能够严格遵守学校制度,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到学校办公室填写《黑龙江科技大学干部请假审批表》;在执行“黑科大发[2015]2号-关于转发《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印发<关于省属高校处级以下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上, 2017年学校有6名处级干部及时向校纪委上报个人重大事项,填报了《处级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由校纪委备案。

     5、在监督体系的建立方面。院处级党组织在日常监督上,党务、政务公开透明,对评优评奖、晋职晋级、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发展党员等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事项,认真执行学校规定,严格审核。经济学院制定了监督工作方案,明确了监督基本原则、监督工作重点和监督工作程序;网络中心党总支设置了监督邮箱和监督电话,定期公开监督邮件,并及时处理;建筑工程学院设立了举报电话及邮箱,加强对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贫困生助学金等专项资金的评定发放的监督管理,专门成立了评定监督小组,对评定方案、名额分配、人员推荐、审定考核、公开公示、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优秀的学生得到奖励,困难的学生受到资助财务处作为学校职权清单试点单位,优化再造工作流程,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教育事业支出管理、票据管理等九大事项进行规范;招生就业处在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各个环节信息“十公开”,保质保量完成招生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发现,各院(处)级党组织、机关部门都存在以下共性的问题:

   (一)院处级单位党组织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表决方式单一,总结性结论记录的不完整,绝大多数单位书记、院长没有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核和签字,没有形成会议纪要;机关部门几乎没有议事规则。

    (二)绝大多数院处级党组织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对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没有在会上通报;有的院处级党组织班子材料和“班长”材料有所雷同,剖析材料不聚焦;有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材料没有针对作风整顿查找问题,轻描淡写、应付了事;有的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红红脸、出出汗”的氛围不浓。

    (三)处级以下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上,院处级单位普遍没有执行到位,处级以下党员干部在婚丧嫁娶上没有填报《黑龙江科技大学处级以下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并交本单位留存备案;有的处级干部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执行上,只知道报“婚事”,而忽略了报“丧事”及其它“喜事”。

    (四)各院处级党组织监督体系还需不断完善,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作用还有待加强;机关部门职能监督也需要加强。

     五、工作建议

    (一)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校院两级组织要进一步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使命感,认真贯彻习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学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对责任认识不清、压力传导不足、工作推诿、表率示范不够、办法举措不多、工作不负责任等存在的问题,在院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评议时要“红红脸、出出汗”;院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更要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关键之举,不能有丝毫含糊、丝毫松懈、丝毫麻痹,必须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必须勇于担当,敢管敢严、真管真严、常管常严,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我校落地生根。

   (二)强化作风整顿的落实。校院两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规矩,下大气力解决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的问题;解决粗枝大叶、标准不高的问题;解决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的问题;解决担当精神不足、不负责不碰硬的问题;解决不讲规矩、纪律松弛的问题。从领导干部做起,突出问题导向,树立新风正气,围绕“五个好作风”争做‘三个好把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把心思用在推动事业发展上,把精力放在狠抓推进落实上,将作风纪律整治活动与学校实际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加大对作风纪律整顿的宣传力度,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三)强化工作制度的落实。各院(处)级党组织、机关部门要强化党内政治生活的规范性,民主生活会第一环节要对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在会上通报,确保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得到落实;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管理,并由本单位留存备案;要坚持党内谈话制度,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及时对其提醒谈话;要加强内业管理,比如召开党政联席会、民主生活会等会议时,会议记录的完整性、会议领导表态、会议结论意见等要规范,并由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形成会议纪要;处级干部假期离开工作所在地,也应增强请假报告意识。

    (四)强化监督体系的落实。各院(处)级党组织、机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完善和探索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的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的执行力,进一步明确监督的任务和职责、健全监督工作的运行机制和完善监督工作的保障措施。

     总之,通过这次工作检查,进一步促进了各院处级党委(总支)和机关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中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科技大学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中共黑龙江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