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长春办事处)原副专员(副主任),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司局级)井东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井东文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大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廉洁纪律,默许纵容妻子在其下属单位长期不上班并正常领取工资;违反生活纪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多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井东文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敛财的工具,圈占林地私建会所,靠山吃山靠林吃林,在木材销售、项目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人民利益,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井东文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井东文开除公职处分;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井东文简历
井东文,男,汉族,1963年4月生,山东嘉祥人,在职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6月入党,1979年9月参加工作。
1979年9月至1997年11月,历任黑龙江清河林业局双河林场工人、教师,清河林业局一中教师、政教处主任、木器厂厂长,清河林业局招待所经理,清河林业局宾馆经理、党支部书记,清河林业局人造板厂厂长;
1997年11月,任黑龙江清河林业局副局长;
2000年3月,任黑龙江亚布力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3年6月,任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副司局级);
2018年2月,任国家林业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司局级);
2018年9月,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司局级,机构改革后不再保留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局牌子);
2019年2月,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长春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长春办事处)副专员(副主任),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司局级);
2020年12月被免职。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