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是政治巡视,本质是政治监督。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洛扎县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组织领导。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看齐,把巡察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直接抓手。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工作,对发现问题直接点人点事,对重要事项提出明确处置意见,对突出问题直接督办,部署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项整治,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乡镇、村(社区)。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将巡察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制定五年规划,部署推进巡察全覆盖任务,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的部署要求,采取直接巡、巡乡带村方式,对重点村开展直接巡察,延伸巡察村级党组织,着力夯实管党治党基础。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坚决落实巡察办作为县委工作部门的要求,规范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结合换届落实同级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巡察办主任要求。坚持“专业人干专业事”,根据巡察对象特点,灵活调配纪检监察、组织、财政、审计等业务骨干,优化队伍结构,提升监督质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拟提拔干部到巡察一线锻炼,使干部在巡察实践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聚焦影响稳定和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化政治巡察。围绕稳定、发展、生态、强边,深入开展政治巡察,查找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一是督促做到“两个维护”。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纠正各级党组织学习不深不实、实践运用不强等方面突出问题。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结合民族地区和反分裂斗争前沿阵地实际,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信仰宗教等情况监督,着力甄别和清除政治上的“两面人”。二是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把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情况纳入巡察重点,推动解决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到位、人居环境整治不力等方面突出问题。紧盯扶贫资金使用、产业发展等关键环节,对县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等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向有关部门提出专项治理建议,推动建立相关制度机制,有力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三是让党的好政策真正惠及群众。坚持把改善民生、凝聚民心作为巡察工作的价值取向,加强对各项惠民利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解决农村低保资金落实不及时、全面健康体检开展不力、农牧民技能培训成效不明显、合作医疗报销不及时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县民政局及时兑现惠民资金、县卫健委开展全面健康体检、县医保局规范合作医疗工作制度,让群众感受到巡察整改在身边、党内监督有实效。
聚焦发挥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成果运用。坚持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紧盯整改责任、实效、机制,着力强化震慑效应,发挥以巡促治作用。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县委常委会听取每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向分管县级领导和相关行业部门通报巡察发现问题、向全县各级党组织通报共性问题等工作机制,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推动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确保整改不落空、见实效。二是统筹用好成果。把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作为重中之重,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把巡察成果作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针对巡察发现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对有关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或组织调整。坚持上下联动,将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每轮巡察监督重点,严巡实察、咬住不放,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推动全面整改、一体整改。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梳理巡察发现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普遍性、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推动完善财政资金管理、项目工程建设等制度机制,以巡察成果运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